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
不得出台含有违规“点招”录取等与国家招生政策相抵触的招生办法
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