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航空职业学院图书馆借还书规则
2021-10-08
为规范学院图书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则。
一、借书
1、凡我馆读者来馆借阅书刊,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一旦发现,应予扣证,由本人凭有效证件前来领取。
2、借书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
3、借阅范围:本馆出借图书以普通图书为限,特藏书(善本书、线装书等)、样本库藏书及参考工具书等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4、外借册数:教职工可借5册;学生可借3册。
5、外借期限:教职工为90天,逾期书刊每册每天罚款1元。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一次为限;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学生为30天,逾期书刊每册每天罚款0.5元。
6、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并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二、还书
1、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逾期按规定罚款。
2、读者归还的图书如有新的污损,应予批评教育,并按“图书馆有关罚款的规定”处理。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