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制度

2021-10-0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队员管理,提高服务效率,保证服务质量,有利于工作开展,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宿州航空职业学院图书馆勤工助学队伍。

 

第二章 勤工助学者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学生的权利:

(一)申请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的权利。

(二)通过勤工助学活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三)获得学校勤工助学工作相关的各种信息和服务。

(四)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及图书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第四条 学生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宿州航空职业学院及宿州航空职业学院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本章程的各项原则,自觉维护学校、图书馆、共青团组织、勤工助学者组织的形象,维护勤工助学队的合法权益。

(二)履行勤工助学服务承诺,传播勤工助学服务理念,关心图书馆,关心读者。

(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塑造良好的大学生形象,做到认真践约、工作负责、诚实守信、谦虚谨慎、文明礼貌,不得有下列行为:

1.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2.消极怠工,拖延时间;

3.故意损坏财物;

4.其他有悖社会道德或有损大学生形象的行为。

(四)尽职尽责地完成工作岗位中需要完成的各项任务。

(五)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诚实守信,实事求是地填报各类信息。

(六)服从领导,服从学校、图书馆的指导,参加勤工助学队的各项活动,参与图书馆的建设与管理,积极主动地学习图书馆业务知识,对图书馆工作给与帮助与支持。

(七)树立严格的时间观念,发扬吃苦耐劳和团结协作的精神,按时段准点到图书馆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按质按量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和项目。

(八)勤工助学者不得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以勤工助学者队伍的名义参加任何活动。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五条 例会制度

例会是勤工助学者队伍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传达图书馆相关通知及信息,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工作内容和做好工作总结,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是保持正常工作,发挥集体智慧的结晶,提高部门办事效率,加强各部门成员间的联系与了解,促进工作的重要手段。

第六条 书库管理制度

(一)所有成员统一安排上岗工作。由图书馆老师负责具体工作的安排。

(二)保质保量完成书库的上架、整架、清洁卫生、阅览环境等工作,保证阅览室和藏书室的正常开放。

(三)在岗期间做好工作时间登记,认真完成在岗工作任务。

(四)定期进行工作考核评价。

 

第四章  勤工助学工资标准与发放

第七条 勤工俭学工资标准依据勤工俭学岗位的工作性质、劳动强度和作业时间制定的,对于技术含量高、劳动强度大的岗位,工资标准相对较高。现有工资标准分为正常工作日10元/小时。学生勤工助学时间原则上每月不超过30小时。每月工作时间由图书馆老师统计、造册,上交至学院学生处,集团财务部统一发放。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宿州航空职业学院图书馆。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