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代码

14747

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

2022.06.09

1.坚决落实主体责任。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好各方面工作,该管的必须管好,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考试招生中的责任事故,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2.坚持依法依规决策。高校考试招生中的重大事项决策,必须依法依规对决策的主体、依据、内容、权限、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凡是没有决策依据或决策依据不充分或超出本单位决策权限的,必须请示上级主管单位或有关部门;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不合规的,不得提交决策。

3.充分开展论证评估。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听取和吸纳相关意见,凝聚各方共识。重大问题,要建立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论证评估制度,认真开展科学性、可行性论证和数据模拟测算,全面评估决策风险,制定风险防范预案和应对口径;未经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4.严格执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制度,把严格决策程序与遵守党的纪律规矩结合起来。参会成员要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并说明理由,会议过程须做好详细记录,并按规定存档保存。重大问题决策要及时向省级党委、人民政府汇报,必要时,要向教育部报告。

5.严密考试全程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考务管理等工作规定,进一步细化考前试卷保密的各项工作流程和关键节点、关键人员的管理,确保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评卷等关键环节的安全保密,程序严密。所有环节必须建立台账记录制度、多人相互监督和责任共担机制,做到有据可查和责任可究。

6.严肃执行招生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投档资格和录取资格,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7.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准确、全面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重要信息须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或高校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坚决杜绝因宣传内容不规范不准确、宣传解读不到位引发社会不良影响。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涉及高校考试招生重大事项未正式决策和发布之前,须严格保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向社会发布。

8.稳慎做好舆情处置。组织专门力量密切关注网上舆情信息,争取第一时间掌握,赢得处置主动权。对不实信息、网络谣言和非法煽动言论,要及时发布正面声音,协调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对经研判属实的舆情信息,要快速查处,第一时间回应。对于重大事件,要审慎研究决策,避免问题带来问题、舆情引发舆情。

0